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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福建分公司 以案说险 ∣ 境外出险能否理赔? 2023-03-13 14:25:34  来源:榕城网

【案例简介】

客户Z女士因子宫内膜癌在美国纽约布鲁克林玛摩利医疗中心住院治疗,出院后向公司申请重大疾病保险理赔,经公司审核人员审核后该理赔案件因客户提供的材料无中国大使馆的认证,故本案以材料不齐全关闭处理。客户对此存在疑问向公司咨询:境外出险为何无法理赔?

【案例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简称《证据规则》)第十一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对于在未与我国建交的国家或区形成的证据,可由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 或由其他办事机构证明,具体代管机构,可于外交部官方网站查询。

该案中客户Z女士因未能提供中国驻美国大使馆的认证材料,故本案以材料不齐全关闭处理。后期客户Z女士重新提交理赔材料,经审核赔付重大疾病保险21.7万元。

【消费风险提示】

境外出险后,应按投保险种及理赔类型提供相应的申请单证,境外获取证据材料应由当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公证材料由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进行认证,公证、认证后的材料拿回国内后由有资质的正规翻译机构进行翻译后向我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福州中支客服中心供稿)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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