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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分居≠离婚!无知女子未离婚便与他人同居生子被判缓刑 2022-09-05 19:57:00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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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上海9月5日电(通讯员王擅文)女子在老家登记结婚并生育两名子女后,来到上海务工,结识年轻男子小黄,在未离婚的情况下与小黄以夫妻名义同居并生下一子。2022年8月11日,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以涉嫌重婚罪对柯某提起公诉。8月19日,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12年,21岁的柯某与老林相识,并于年底在其老家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成为合法夫妻。婚后二人共同养育两名子女,直至2017年10月,柯某随同老林一起到上海务工。

来到上海不久,柯某偶遇了男子小黄。小黄比柯某小了10岁,但性格沉稳,柯某与他一见如故,不久便无话不谈。小黄不知其已婚,两人经常相约外出吃饭逛街。

2018年5月,柯某与小黄在外并肩行走时偶然与老林迎面撞上,老林见妻子与其他男性举止亲密,当即雷霆大怒,回家后和柯某大闹一场,并强行将柯某带回老家。柯某返回老家后对丈夫的行为感到愤怒,倍加思念小黄的她离家出走,返回上海。由于法律意识薄弱,柯某认为自己与丈夫分居就代表离婚了,回到上海后径直找到小黄与其同居。小黄不明真相,由于其尚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所以两人没有提及领证结婚事宜,因此小黄也不知道柯某尚未离婚的事实。

柯某与小黄在一出租屋居住下来,2019年6月,柯某与小黄产下一子。

幼子出生后,柯某二人由于工作忙碌无暇照顾孩子,遂决定由柯某将孩子带回老家与其父母共同照看。直至一年后孩子需要上户口,柯某才想到要与老林办理离婚证,而当老林听说妻子这些年在外的经历后,毅然决定报警。

经审查,柯某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依法应予惩处。柯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其子年龄幼小,不适合长期离开母亲。因此,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后,建议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予以缓刑。法院已全部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柯某户籍所在地法院也已判决准予其与前夫离婚。

关键词: 分居≠离婚!无知女子未离婚便与他人同居生子被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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