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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报资讯】湖北宜城:检察官阅卷发现假证据 被告人被追加一罪 2022-07-14 09:54:57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相关资料图)

正义网讯(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柴瑞鑫)“今年前4个月,公司的产值较去年同期翻了两番。我们准备把宜城作为生产基地,争取早日上市。”近日,当湖北省宜城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周宜与两名人民监督员对宜城某电子公司(下称电子公司)进行回访时,该公司总经理孙高德(化名)介绍了公司目前的发展状况,对检察机关再次表达了感谢。此前,宜城市检察院通过细致审查,发现了李某伪造公司印章的犯罪事实。

案发前,由于李某把孙高德的父亲认作干爹,因此,孙高德非常信任李某,不仅将电子公司的重要业务交给其经营,甚至将公司印章也交给其保管使用。2019年,李某私自将电子公司的28块电子部件拉走并卖掉,所得款项据为己有。事情败露后,孙高德容忍了李某的行为。但是李某变本加厉,将电子公司的厂房装修项目交给前妻胡月梅(化名)的建筑公司,并从中牟取私利。结算工程款时,李某代表建筑公司向孙高德要账,两人因此彻底闹翻,孙高德也将公司印章从李某处收回,交给了业务部负责人刘欣(化名)。因为迟迟收不到工程款,李某纠集了几名刑满释放人员多次到电子公司闹事,严重影响了公司的生产经营。

2021年10月,公安机关将李某涉嫌职务侵占、寻衅滋事案移送至宜城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审阅完卷宗材料后,周宜确定现有证据足以认定李某涉嫌职务侵占罪和寻衅滋事罪,并通过比对刘欣和胡月梅的证言,有了新的发现:因厂房装修工程款未结清,2020年4月,建筑公司将电子公司告上了法庭,在一审、二审期间,建筑公司只提供了一份承包合同,没有提交工程价格等方面的证据,而到了案件发回重审再次开庭时,建筑公司突然向法院提交了工程结算书、验收单及材料费用清单等,且相关材料上加盖了电子公司的印章。

“如果建筑公司手上确实有验收单这样的铁证,为什么没有在一审时拿出来?按照时间推算,庭审期间,印章应该在刘欣手中保管。”根据在案证人证言及相关书证,周宜推测这些材料上的印章极有可能是李某伪造的。

为印证这一论断,周宜迅速与办案民警沟通,并建议其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后经襄阳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果显示工程结算书中相关材料单据上的印章与电子公司提供的印章不吻合。围绕该线索,周宜建议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侦查取证,最终认定了李某伪造公章的事实。

今年5月13日,经宜城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某因犯职务侵占罪、寻衅滋事罪和伪造公司印章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5万元。同时,电子公司与建筑公司之间的民事诉讼案,因装饰装修工程结算书及补充费用的印章经鉴定系伪造,不能作为认定民事案件事实的证据,建筑公司因未能举证证明欠款的事实,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关键词: 湖北宜城检察官阅卷发现假证据 被告人被追加一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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