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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信息:果蔬店老板虚构身份诈骗顾客29万余元被判刑 2022-06-30 05:59:41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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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连云港6月29日电(通讯员孙伟)以蔬果批发需要资金周转、家中亲戚出车祸、帮忙购买二手车等理由骗取顾客钱财,虚构身份、夸大家庭经济实力向他人大肆“借款”,近日,经江苏省东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东海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余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余某家中在农贸市场卖蔬果,并于2020年底创建了一个专门做蔬果生意的微信群,称其群内的所有蔬果以每斤1.5元的价格卖出。凭着超低售价,余某很快吸引了一批稳定的顾客。之后,余某又开始搞办卡充值活动,充值500元送300元,还附赠小礼品。余某的“豪爽大气”赢得了群内顾客对其生意的支持,加上余某自称是护士,其对象是军官,家里生意做得很大,大家都以为自己遇到了值得信赖的蔬果老板。但亏本的生意不可能做得长远,很快,余某就陷入了资金周转危机。

于是,余某将主意打到了群内顾客的身上。自2021年1月至3月,余某以蔬果批发需要资金周转、家中亲戚出车祸、帮忙购买二手车等理由骗取群内顾客白某、吴某、王某等人人民币29万余元。期间,余某还谎称自己是护士和富家女,与白某谈恋爱,并租用奥迪车谎称为自己的车送给白某使用,以骗取其信任。为了骗局不被拆穿,余某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策略,将骗取的钱在被害人之间来回倒腾。但因漏洞太大,余某最终因无法及时供货、还款被群众报案至东海县公安局,后该局移送东海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期间,余某称自己的行为是正常借贷而非诈骗,检察官经审查认为,余某明知自己及家庭无真实履行还款的能力,仍采取虚构身份、夸大家庭经济实力等方法向他人大肆“借款”,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该院遂以余某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关键词: 果蔬店老板虚构身份诈骗顾客29万余元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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