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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作弊团伙分工明确 大学生为求兼职误入歧途 2022-02-24 17:00:53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武汉2月24日电(记者周晶晶 通讯员余佳 黄钰)通过考试获得资格证书是职业成长的必由之路,有人选择勤学苦练增强本领,而有人却妄图通过作弊的方式投机取巧骗人骗己。近日,由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某某、吕某某等11人组织考试作弊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一案获法院一审判决,周某某等1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刑期。

团伙作案,分工明确

2021年5月,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期间,部分试题和答案在网络上泄露引发了社会高度关注。侦查机关根据线索抓获了通过网络非法出售试题、答案的姚某某,顺藤摸瓜,一个组织考生作弊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为牟取高额回报,该犯罪团伙获取考试答案后,招揽一群试图参与作弊的考生,以每人1.5万元左右的价格收取高额费用,为考生提供作弊服务。

该团伙作案过程中分工明确,周某某、吕某某伙同他人一面联系试题答案来源、一面负责招揽考生并组织考生到酒店背答案;解某某、郑某某等人负责协助整理试题;刘某甲、刘某乙负责运送、发放答案,并和吕某某安排的张某某共同负责监督考生背答案;王某某知悉情况后作为中间人为该团伙介绍了考生。蒋某某、姚某某等6人利用从该犯罪团伙处获得的信息,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

谋求兼职,误入歧途

“暑期兼职,工作简单,会打字即可,300元一天,报名+v”,2021年5月的一天,解某某在QQ群内看到有教育机构发布的兼职信息,对方承诺钱多事少时间短,解某某未及多想便拉上了自己的两个同学郑某某、刘某乙前往邻近城市。

结果,所谓的“教育机构负责人”安排三人在酒店内将非法拍摄的试卷、答案等内容进行整理打印,解某某等三人这时才知道是要帮他人考试作弊,但还是继续留下来帮忙。

三名大学生本以为自己只是来做个兼职,应该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却没想到,这次兼职差点就改变了自己的后半生。2021年6月,解某某、郑某某、刘某乙均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宽严相济,区分处理

汉阳区检察院在侦查环节依法提前介入案件引导侦查机关侦查取证,并在办案期间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根据犯罪嫌疑人在本案中的地位、作用将涉案人员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周某某、吕某某等负责组织考试作弊的5人;第二类是蒋某某、姚某某等出售及为其他考生提供试题、答案的6人;第三类是解某某等犯罪情节轻微的3人。根据三类人员犯罪作用的大小、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等,结合认罪态度、退赃情况,综合判断社会危险性,区分适用强制措施,汉阳区检察院依法对解某某等3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周某某等11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解某某、刘某乙、郑某某均系在校大学生,未与犯罪团伙进行事前预谋,发现网络兼职信息并应聘后,才具体实施了帮助组织考试作弊的行为,犯罪情节轻微,且系初犯、偶犯。案发后,三人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认罪认罚、自首、坦白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通过召开检察听证会,听取了听证员对三名大学生的处理意见后,2021年10月,汉阳区检察院依法对3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此外,对其余11名被告人分别以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提起公诉,并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同时,对于参与该案的作弊考生,汉阳区检察院已建议相关教育考试组织机构作出处理,以严肃考风,维护考试公平。

关键词: 考试作弊团伙分工明确 大学生为求兼职误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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